美国不得入境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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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美国移民资格是成为永久居民的第一步。美国移民法在特定情况下,禁止某些人以移民或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国,甚至禁止某些人申请成为永久居民。然而,如能符合相应的特定要求,法律也给这些不得入境的人提供了可获批签证的机会。在很多因不得入境的而被拒签的情况中,申请人有要求豁免的机会。

 

豁免申请通常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建议您先联络我们做咨询。

 

下面几种基本的拒签原因,可能会需要用到豁免申请:

 

犯罪:犯下某种罪行或多次犯下某种罪行可能会导致外国人被拒绝入境美国。即使是美国的永久居民,犯罪也可能会导致失去身份。

 

造假/提供不真确资料:如果您曾经向美国移民局、移民当局或领事馆提供过虚假或不真确的资料,您会被列入禁止入境。不真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婚姻状况,虚假工作状况,虚假的来美目的。

 

非法滞留:如果您在美国非法逾期居留的时间超过6个月少于12个月,当您离开美国时,您将会受到三年内不得再重返美国或身份调整成美国永久居民的限制。如果您在美国逾期居留的时间超过12个月,当您离开美国时,您将会受到十年内不得重返美国或调整身份的限制。

 

公众负担:如果您被认为在移民到美国后,很大可能会成为公众负担,您会被拒绝入境。这种情况无法申请豁免。

 

共产党员:除非您是非自愿成为党员或退党超过五年(如果这个党派不是由政府控制,则不超过三年),身为共产党员,您会受到不得入境的限制。

 

外国人走私:如果您被发现曾经帮助他人非法进入美国,那么您违反了美国移民法,会被拒绝入境。这包括您将家人,尤其是小孩,带入美国后将他们留在美国读书。

 

曾被递解出境:如果您曾被递解出境,尝试进入美国而又没有得到美国移民局的批准,您将会被拒绝入境。您应该在离开美国前先申请提前返美。

 

交换学者豁免:如果您是J-1或J-2身份,除非得到豁免,否则您也许会受到两年回国服务的限制,且不能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或转换成F,H,L,O或P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