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为止,我们律师事务所递交的投资移民I-526和I-829申请一直保持着100%的成功率。
移民局今天宣布有2.5万个I-526投资移民申请正在等待审批或审理中。2.5万个申请将需要至少6年的移民配额(投资移民申请人每年用4000个移民配额,不包括他们的家庭成员)。
移民局今天还宣布,I-829的去除条件申请将开始面试。移民局将会随机选择I-829申请人,他们会收到面试通知。
到今天为止,我们律师事务所递交的投资移民I-526和I-829申请一直保持着100%的成功率。
移民局今天宣布有2.5万个I-526投资移民申请正在等待审批或审理中。2.5万个申请将需要至少6年的移民配额(投资移民申请人每年用4000个移民配额,不包括他们的家庭成员)。
移民局今天还宣布,I-829的去除条件申请将开始面试。移民局将会随机选择I-829申请人,他们会收到面试通知。
L-1非移民签证是一种允许在美国和中国都有机构的跨国公司从国外的公司派遣人员去美国公司工作的签证。L-1有我们相对熟悉的L-1A,跨国公司的高管和L-1B,有专门技术或特殊知识的员工。L-1相比H-1B最大的优势是没有配额限制,但移民局相对地对L-1签证审批更加严格。
最近我们一家中型科技公司客户成功为员工申请了L-1B签证。客户想调遣在海外关联公司工作的产品经理负责北美的产品管理。听起来这类的职位不像是需要专门技术或有特殊知识的人,产品经理也不算是管理层的职位。如果要来美国工作,一般的人或许就等待H-1B的抽签。但客户说明了需要有特殊知识的人来做这个职位。申请的重点之一就是向移民局说明具体的特殊知识是哪些,在工作中的哪一环节需要这样的知识。跟客户完全了解后,律师精确地描述工作职能及需要的特殊知识。收集了相关的工作报告及图表,申请递交一个多星期后即获得批准。成功的申请离不开律师的能力,专业,和有经验的帮忙。
如果您的公司需要调遣人员,请咨询律师是否符合申请L-1B。
E-2投资人签证是一种长远并可重复申请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合资格的投资人,其国家必须与美国签署一项双边投资条约。签证期限会因为美国和其之间的条款而异。E-2投资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成立公司,我们的客户是来自日本,日本与美国有签署双边投资条约,因此符合资格。请注意来自中国大陆的不能作为主申请人申请E-2签证,但可作为E-2的跟随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客户2013年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的小公司,两年的E-2即将到期之际,公司的发展因为牵涉到诉讼而延迟。申请延期的时候除了更多资金的投入证明,并不能提供更多的公司经营文件。还有最大的问题是公司连一个正常运作的办公室也没有。移民局给我们发出补充材料通知,要求证明公司是一个真实营运的企业。要知道,那些投机或闲置的投资不符合E-2资格,在银行帐户未被交付的资金,或只是持有未开发土地的所有权,都不算是一种投资。客户的公司两年的房产开发计划并未达成,仅仅还在初始报建的阶段。我们详细说明了公司遇到的问题,并按现状重新作出新的开发计划,递交了相关的图纸,证明公司不仅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并且正在开发营运。 递交材料上去不够20天,移民局即批准了延期申请。
好的律师没有模板照着抄,也没有流水线作业。每个案子有不同的情况,律师准备相应的文件说明问题。我们成功的案例证明没有办公室也可以有真实运营的公司,延迟了的开发计划也有机会继续完成。如果您有类似情况,请咨询我们,因为专业且有经验的律师才能真正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