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上诉或动议重新打开一个已被否决的案件不会停止非法居留的时间累积,除非您赢了上诉或者动议

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在移民局拒绝您的身份变更或延期之后,只要您及时提出上诉或提出重新打开或考虑的动议,您就不会开始在美国累积非法居留的时间。一些经验不够的移民律师也这样以为,并因此向其客户建议。

根据当前的移民法和移民局政策,这是不正确的。

除非您的上诉或动议成功,否则申请人从I-94到期日期,或者申请被拒绝之日(晚于I-94到期日)的第二天开始就累积非法居留。

例如,你的B2身份将会在2019年5月1日到期,你于2019年4月20日递交转换身份申请,转换成L-1。移民局于2019年5月20日拒绝了您的I-129 L1申请,您及时提出了重新考虑的动议或者向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

在此示例中,如果动议被拒绝且上诉被驳回,则您的非法居留就从2019年5月21日开始累积,即你的I-129被拒绝的第二天。如果I-129在2019年5月1日之前被拒绝,则你的非法居留将从2019年5月2日开始累积。

我们一般不建议在转换身份或延期的申请拒绝后提出上诉或动议,除非有特殊需要。因为如果上诉或动议未获批准,申请人就会累积非法居留的时间,这使申请人失去了资格去改变其身份。一旦离开美国后,根据美国境内非法居留的时间,申请人可能会面临3年或10年的禁止入境,上诉或动议可能需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才有决定,也就是说,申请人可能面临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6个月的极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