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驱逐令被取消

2003年,高女士的庇护申请被拒绝后,被转送到移民法庭。她第一次出庭没有律师。后来她找到了一个美国公民的男友,并聘请了律师,律师收取了较低的费用代表她出席法庭。律师告诉她,她并不需要去法院,因为她即将与美国公民结婚。

高女士第二次法庭没有出现,法官下令将她递解出境。

两个月前,高女士来到我们办公室寻求帮助。高2011年嫁给另一个男人,也是美国公民,她后来才发现她自己被驱逐。

高并不想回到她的国家办理签证。得到绿卡的唯一方法是重新打开她的移民案件。

这是非常困难的案件,因为该驱逐令是在11年前发出的,到现在为止她并没有聘请律师做任何事情。

我们一个月前提出的动议,移民法官上周批准了我们的动议重新打开案件。

高女士至少在程序上安全了。

这是非常困难重开移民法庭的案件。我们已经做了同类案件很多次,因为我们知道如何找到合适的事实,并用事实帮助我们的案件。